金融可持續發展,是指金融體制和金融機制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調整,從而合理有效地動員和配置金融資源,提高金融效率,以實現經濟和金融在長期內有效運行和穩健發展。
定義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現代人的需求以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
一個可持續的金融中心是一個金融市場,它作為一個整體,在經濟、環境和社會方面對可持續發展和價值創造作出貢獻。換句話說,就是在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促進文化多樣性和社會福祉的同時,確保和提高今天和長期的經濟效率、繁榮和經濟競爭力。
僅舉幾個例子,屬于可持續金融范疇的活動包括可持續基金、綠色債券、影響投資、小額信貸、積極所有權、可持續項目信貸以及以更可持續的方式發展整個金融體系。
條件
必須符合兩個基本原則:
1、無浪費原則:動態或再生經濟資源的規模和質量的成長應該同經濟體現在與未來的發展需要相吻合。
2、無破壞性原則:動態或再生經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過程中所形成的外部性效應的積累必須為正。
文章來源:冠通期貨短纖特訓營